为切实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创新发展,近日,军委国防动员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就大学生征兵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宣传发动、政策激励等作出部署。
据悉,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在高校放假前完成,主要是面向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确定为预定兵,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第二阶段在9月底前完成,主要面向高校新生,以及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确保合格的大学生都能够入伍。
《通知》要求,各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大学生征兵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依法履行征兵工作职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要总揽全局,统筹整合力量,健全考评机制,为大学生征兵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要统一在高校挂牌设立征兵工作站。各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建立健全征兵工作定期会商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大学生网上应征报名、确定预征对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预定兵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大学生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明确的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省级教育部门合理制定高校征集计划,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集任务,明确辖区内高校(含部属高校)征集任务,并以征兵命令形式下达至当地人民政府和兵役机关。各地要深入开展征兵宣传教育进高校活动,协调军队、高校、媒体、社会各方面全面参与,努力实现征兵宣传全时段、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继续畅通大学生参军入伍绿色通道,落实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要落实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考研加分、硕士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计划单列、退役复学后转专业、就业服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增强征兵优待政策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兵役机关、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会同军地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研究出台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新政策新举措,继续在推动建立义务兵优待金统筹制度,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考录(招聘)政策,复学升学,扶持就业创业等方面,深入挖掘潜力,制定配套政策,为大学生参军报国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