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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项“民参军”措施任务全面实施
时间:2016-03-01 浏览:865 来源:本网站 作者:admin

32项“民参军”措施任务全面实施
我军装备领域军民融合将迈出更大更实步伐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邱展招、记者邹维荣 
    本报北京2月29日电 邱展招、记者邹维荣报道:2月29日,记者从军委装备发展部党委扩大会议上获悉,为把习主席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32项“民参军”措施任务全面实施,我军装备领域军民融合将迈出更大更实步伐。

  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原总装备部于2014年下发了《关于引导优势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的措施意见》,按照民营企业“参军”路线和主要环节,重点围绕“政策法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息互通、过程监管”等五个方面改革创新,筹划启动32项“民参军”措施任务。军队调整改革后,依照职能使命任务由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牵头抓紧推进落实。

  随着“民参军”各项措施任务的全面展开,特别是前期21项措施任务的有效推进和顺利实施,竞争性装备采购理念渐入人心,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参与竞争已成共识,武器装备领域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常态”正在形成。据统计,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开通运行以来,注册认证企业3738家,其中民营企业2303家,占62%;发布装备采购需求信息1780项,企业用户提交需求对接申请5619条,军方对接申请2976条;发布招标公告193条,中标民营企业占43%。

  按照整体目标和时间节点,2016年将重点推进建立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竞争性采购规章制度及配套法规、制定《装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配套规章等5项任务落实,同时启动开展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试点、建立装备采购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机制等其余6项任务。32项“民参军”措施任务于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

  为有效推进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军委装备发展部下一步将通过下发信息发布定密工作指导意见、发布竞争性采购负面清单、督促总承单位发布配套需求信息、全面推开异地查询点建设等手段,持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以扩大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覆盖范围为突破口,加强军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强力推进装备竞争采购、集中采购、一体化采购。举办第二届民营企业高科技成果展览暨军民融合高层论坛,吸纳更多社会优质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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