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全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坚定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家认为,对宪法进行修改,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军委机关各部门、各战区机关干部在学习讨论中谈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武警重庆总队、第75集团军某旅、第82集团军某旅、北部战区陆军某边防旅、武警云南总队保山支队官兵认为,这次宪法修改的内容符合国情、符合实际,既保持了我国宪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有新的重大发展,有助于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必将得到全国各族人民和全军官兵衷心拥护。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今天,火箭军某基地组织官兵学习讨论。“八一勋章”获得者、该基地某导弹旅一级军士长王忠心说,只有不断地、及时地通过宪法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体现实践发展和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才能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及时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战略支援部队某部、武警北京总队某支队、北部战区空军地导某旅、武警西藏总队、新疆军区某红军团、中国第4批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官兵表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必将进一步激励全军官兵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而努力奋斗。
这次修改宪法,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空降兵某旅“模范空降兵连”、第77集团军某旅“老西藏英雄连”、第83集团军某旅“沙家浜连”利用训练间隙组织党员骨干展开学习讨论。“模范空降兵连”党支部书记余海龙谈到,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国际军事法和军事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王祥山认为,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东海之滨,第73集团军某旅党委一班人带领机关干部结合蹲连住班,给基层官兵宣讲宪法修改相关内容;辽南腹地,第79集团军某旅通过手机APP第一时间将有关资料推送给全旅官兵;南国密林,火箭军某旅利用旅电视台“长剑新闻”录制播出相关宣讲解读视频……座座营盘,广大官兵誓言铿锵: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而努力奋斗。
(记者杨祖荣、杜康,特约记者陈万金、王迪、奉雷,通讯员曹志国、侯伟、何孝林、赵欣、张榕、甘兆楠、曾玉峰、余彬、李云峰、罗坤康、李振华、谢程宇、倪龙敏、万永康、王雨婷、蔡志强、葛涛、孙成成、龚品嘉、杨贵良、殷鹏钊、夷鹏、王越、连刘举、李世昭、李鹏飞、梁修实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