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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服兵役当逃兵 依法惩戒不手软
时间:2019-05-13 浏览:116193 来源:中国军网 作者:黄 强 兰善喜 郭冬明

近日,江西省信丰县2名应征入伍人员因拒服兵役,被当地政府采取包括罚款、限制招录为国家公职人员、纳入严重失信人行为名单、户口簿盖“拒服兵役”字样等惩戒措施,并通报全县。该消息经当地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热议。

“他们是逃兵”“作为一名老兵,我认为这是他们一生的耻辱”……从网上跟帖到现实生活中,大家一边倒地支持惩戒的做法。

据了解,这2名拒服兵役人员于去年9月应征入伍。入伍后,2人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部队、县人武部及家属反复做工作无果。为此,部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作出退兵处理,信丰县依据《江西省征兵工作条例》和《信丰县征兵工作奖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我国宪法、国防法和兵役法明确规定,依法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该县征兵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严肃对待拒服兵役行为,追究相应责任,是依法维护兵役法规的权威。他们依法惩治拒服兵役的2名人员后,通过县新闻媒体进行曝光通报。

经媒体曝光后,此事被当地不少中小学校作为法治教育的现实教材搬进课堂,教育学生“当兵非儿戏”“公民当尽责”。为防止今后再次出现此类现象,该县还专门聘请司法专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平台对国防法、兵役法进行详细解读,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严厉处罚拒服兵役者并广而告之,无疑是一堂严肃的法治教育课,既惩戒了逃避兵役者,也对所有人发出警示。信丰县人武部领导说。


拒服兵役非儿戏

近年来,类似新闻接连出现,这明确告诉我们:拒服兵役非儿戏。因为拒服兵役逃避的不是普通责任,而是个人之于国家民族的法定义务,绝非小事。

不可否认,数十年的和平环境销蚀了个别青年的国防意识和责任担当,加之以往对拒服兵役者的惩戒力度不大,降低了“惩”的警示作用及拒服兵役者的违法成本。信丰县对拒服兵役者依法严惩,这既是对广大适龄青年的警示教育,更是政府和兵役机关推进征兵工作法治化决心的彰显,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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