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部队管理,许多人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词汇,往往是“严格”二字。毋庸置疑,严格管理是实现部队高度集中统一的重要法宝。我军从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年代一路走来,之所以能够始终保持高度的凝聚力和强大的战斗力,其中严格管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保证作用。
严格管理是一门学问,其核心是科学管理。离开这个前提,严格管理就会因许多人为因素的干扰而变形走样,给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造成不应有的对立情绪,甚至产生不必要的矛盾。这种现象在基层管理教育中并不鲜见。比如,有的用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土办法替代已经明确的规章制度,或随意裁减,或层层加码,还美其名曰“落实落细”;有的为了严格而严格,没有充分考虑工作的实际需求和基层的真实感受,致使一些官兵只能消极应付,而不是积极主动融入;有的把管理简单当成管住,感觉只要人在视线里、物在手掌中就是管理之道,甚至稍有风吹草动便如临大敌,就采取简单粗暴方式进行围追堵截,使有些工作一管就死、一松就散,拢不住人心、形不成合力,极大影响和制约了管理效益的提升。
需要厘清的是,管理不能打着严格的旗号而给工作设置重重障碍,也不能为了不出事、一味保安全而捆住官兵手脚,这与严格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严格管理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让官兵身处严格管理之中又能心情愉悦主动接受服从,最大程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全力以赴投身单位建设实践,从而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展开,高标准完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管理必须建立在制度之上,坚持把依法治军摆在首位,全力破除长官意志和人治思维,全面强化法治观念和制度意识,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特点规律,加快建立完善与新体制相适应、与新职能相契合的制度机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出台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循政策法规和条令条例,不能以随意性代替科学性,以指令化代替制度化。科学的理念一旦转化为制度、形成条文规范,就必须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尤其是“关键少数”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拒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同时,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条令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依照法规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引导官兵及时反省和纠治不当思想行为,通过齐抓共管、群策群力,让依法治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执行制度不坚决、落实责任不严格、检查督促不经常的,要依法进行监督问责,杜绝“下不为例”“情有可原”,切实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使官兵不断释放创新潜力和发展活力,为部队改革建设和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