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国防动员法》施行以来,一些地方以此为依据制定了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促进了当地国防动员工作的发展。但大多数地区尚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制定配套法规。
国防动员到底需要怎样的地方性法规?2015年2月1日,《天津市实施〈国防动员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一年多来,它给天津市国防动员工作带来了哪些变化?施行过程中又暴露了哪些问题?7月下旬,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
耗时3年三改草案,为何仍有不足?
配套法规不可少
打开这本立法资料汇编,A4纸大小的页面,共500多页,记录了《实施办法》从酝酿到最终成型的整个过程。该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参谋郝建森告诉记者:“从2012年1月29日被天津市人大确定为立法调研项目到2015年2月1日正式施行,《实施办法》立法过程耗时1070天,共撰写了3版草稿、征求了2回意见、进行了2次审议,可谓是‘九转功成’!”
然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立法过程的“九转功成”不能保证法规落实的行之有效。由于缺少相关的法规配套制度,《实施办法》施行初期,还真遇到了尴尬事:2015年6月,市国动委对全市高校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发现:被查高校的年度教育计划里,国防动员理论课程少于2个学时的占50%。“《实施办法》规定,学校应当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宣传教育,但并未强制,也没有规定教育的时间和次数。”面对检查组的质问,某高校教研室主任如此解释。
“《实施办法》是天津市国防动员工作的‘主法’,对国防动员工作起着统领作用,有些规定不宜过于具体。”该市国动委综合办主任冯长军告诉记者,完善的法律体系需要配套法规的支持和辅助,一旦配套法规跟不上,“主法”就陷入孤立的境地。
为此,天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国防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武部和预备役团建设的意见》《天津市群众防空组织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为国防动员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同时,市国动委借助市人大、市政府的力量,研究制定了国防动员宣传教育规定、国防动员计划和实施预案管理办法、科技信息动员等法规配套制度,形成了以《实施办法》为主体,行业性法规制度为补充的国防动员法规体系。
今年6月,天津市国动委对高校实施国防动员宣传教育情况进行再检查,包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不仅按照计划完成了宣传教育任务,还主动开展了国防动员主题宣传周、国防动员知识竞赛等活动,真正使国防动员宣传教育跳出了粗放经营的老圈子。
法规施行1个月,缘何违规频频?
普法宣传需及时
《实施办法》施行初期,由于不知法、不懂法而“越界”的事件频频发生——
2015年3月,某人武部组织交通动员演练,按照想定预案需要征集70名预备役人员,然而某交通机械有限公司6名员工却迟迟不能到位。人武部依照《实施办法》做出相关处罚时,公司领导才知道自己行为已经违法了。
“加大立法宣传不是口号,普法只有真正做实、做到老百姓心坎儿里,才能得到社会关注,扩大法规的影响力!”冯长军说:“及时准确的普法宣传要下大力气做好,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也丝毫不能落下。”
为此,天津市、区、县三级在展开《实施办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将其列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和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各大媒体全程报道法规内容,同时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画册、悬挂横幅等形式,推动《实施办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
职责分工清楚,为何沟通不畅?
组织机制待健全
“分析现行的国防动员地方性法规,对具体承办部门、标准要求等没做具体规定。特别是金融、交通、邮政、电信、新闻出版等多个行业,承办部门多,标准不一样,还需要反复调研。”7月14日,记者翻阅了市国动委做的《实施办法》调研报告,这一情况被作为重点问题写在了突出位置。
冯长军告诉记者:“平时各级政府、军事机关、公民和组织按照各自相应职责抓好国防动员工作落实,只有在战时才可能施行特殊措施或军事管制。为此,在平时工作中,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军地协调就显得更为重要。”
据记者了解,在《实施办法》施行初期,这两项要求落实的还有欠缺,就拿组织机构来说,由于国家对国防动员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缺乏硬性指标,天津市各级国动委还存在编制落实难、兼职比例高、机构功能弱化等问题。此外,由于信息系统兼容性不够,工作制度不完善,导致军地对相关情况掌握有多有少,很多时候工作上无法形成联动。
为此,天津市加强国动委与政府之间的沟通联系,将国防动员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办公议事内容,切实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及时建立完善工作会议、工作联系、工作总结制度,建立健全常态规范的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请示报告、检查监督、绩效评估机制,切实形成军地整体合力。同时,他们出台国防动员机构规范化建设意见,落实区县国动委人员、机构、场所和经费保障,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编制落实的组织体系,不断提升《实施办法》的执行力。
法律执行力的提高倒逼着遵法守法意识的形成,推动着国防动员工作的持续向前。截至目前,天津市建立完善了“市建队、区县建连、乡镇建排、村建班组”四级应急力量体系;先后建立国家级、市级动员中心和区县重点动员单位,国防动员物资储备初具规模;全市人均人防工程面积达到1.2平方米……该市国动委领导告诉记者:“下一步,天津市将继续以《实施办法》为抓手,推动国防动员建设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