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 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 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预备党员转正办理程序
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党委每周三上午十时定期为到期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召开支部转正会议,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一)转正所需材料:
1、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份;
2、每季度的思想汇报;
3、工作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思想工作鉴定;
(二)转正程序:
1、支部简要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人向组织汇报预备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及对党的认识情况;
3、支部就申请人的汇报与之交流,肯定进步提出不足和改进要求;
4、支部宣读申请人工作单位对其的思想工作鉴定;
5、支部讨论并形成是否按期转正决议;
6、支部告知申请人支部的决定,并进一步提出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怎样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转正有哪些手续?
党章明确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因此,每一个预备党员,当他的预备期将满的时候,就应该主动、及时地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为了使党组织能够全面地了解自己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情况和实际表现,预备党员应该写一份比较详细的转正申请报告。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谈自己的简况。主要写自己是由什么人介绍,于什么时候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的日期,并提出希望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如果在预备期间变动过工作单位的,那么这一部分内容要适当写得详细一些,以便新单位组织了解你的情况。二是要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这一部分应该写得详细、深刻一些。要写清楚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在政治上、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以及其他方面有哪些进步和提高,同时要按照党员标准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进行衡量对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哪些方面经过努力基本上做到了,还有哪些做得不够,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要回顾一下党组织和党员们在讨论自己人党时所指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有没有改正。如已经改正,表现在哪些方面;如还没有改正或没有完全改正,又是什么原因。总之要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如果有在入党时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而未说明的,或是在预备期间发生了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都要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说清楚,以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考虑能否按期转正。三是要写今后的努力方向。要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来写,努力方向要写得具体、实在。同时还要明确地表示,如果确实由于自己还不完全具备转正条件,支部大会不同意按期转正的话,自己应抱的态度,怎样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转正。
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讨论审批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支部书记要同新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提出新要求,鼓励转正党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他们,不要气馁。
四、党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凡是要将本人党组织关系转入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实行托管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应先办妥人事代理手续,即将本人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然后再按照以下要求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方能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一、原党组织关系在省直单位的,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厅机关党委或学校组织部)直接开出转入单位为“江西省人事厅机关党委”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党组织关系转入“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
二、原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及本省设区市和所属县(市、区)的,由所在地党委组织部或教育工委组织部开出转往江西省省直机关工委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再由省直机关工委开出转往“江西省人事厅机关党委”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明党组织关系转入“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三、为了方便党员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经省人事厅机关党委批准,党组织关系转入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党员,不必再去江西省人事厅机关党委办理转移手续,只要本人持有开往省人事厅机关党委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可直接到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党委报到。
五、机关党组织生活制度
为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加强委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创新党员管理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保持党的先进性,促进委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内容和形式
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动委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列的一项重要措施。其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是: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改选或增选支部委员;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讨论和决定本支部其他重大问题等。
(2)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增加召开次数。必要时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骨干参加。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或指示的办法与措施;讨论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任务;研究本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措施;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研究支部委员分工、调整事宜;研究培养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等。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组织和监督执行支部决议,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党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协助党支部做好日常性的党务工作等。
(4)党课。一般每半年举办一次。党课主要围绕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委机关党员思想状况和党员所在支部工作实际,形式多样、有计划地进行,以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党课原则上由党支部或机关党委统一组织。
2、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对照党章和党内各项规定,对照省国资委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密切联系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主题明确,内容具体,注重实效。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前,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员标准和委机关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总结近两年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民主评议时,召开党员大会,逐个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实事求是地对党员作出评价,同时注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由党组织给予表彰;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坚持党内情况沟通制度
各党支部每半年向机关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党员每半年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自身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党支部或党小组作一次汇报。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以推进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增强党员对组织的信任感、亲切感和归属感。
5、坚持“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此项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在委机关内进一步形成学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6、坚持联系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建立联系党员和群众制度。支部委员应主动找党员、群众谈心,经常听取并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
在落实上述制度过程中,各党支部可视实际情况,将相关会议和活动合并进行。
(三)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
1、委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监督的特殊党员。
2、各党支部对每一次的组织生活,都要做到会前有通知,明确主要议题和有关事项;会上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便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会后有检查,督促党员自觉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3、委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把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六、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即俗称的“一课三会”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词目介绍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基本程序:
①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②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
③党员围绕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
④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有关规定:
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
②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
③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基本程序:
①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向全体支部委员通报情况,每一位支部委员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②召开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③整理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有关规定:
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②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基本程序:
①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③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有关规定:
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②党小组会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③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
基本程序:
①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精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②集中组织党员听课。③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有关规定:
①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七、党支部组织成员构成
党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1、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足10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一名。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度末。
2、党支部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3、党支部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4、党支部保密委员
党支部保密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党支部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好保密工作。
5、党支部青年委员
党支部青年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青年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和支持共青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活动;关心团干部的成长;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指导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注意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