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前提之一是能够有效发现技术潜力,缺乏高效准确的科技捕捉能力,科技创新就无从谈起。那么,如何找到开启国防科技创新这扇大门的“金钥匙”?
联合意识。国防科技创新,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涉及科技、战略、经济、民生等诸多领域。捕捉有益创新的国防技术,不仅仅是科学家的工作,而应由一个联合多个层次、多个领域、多个部门的知识群体来完成。此群体人员知识结构应综合多样、各有侧重。但整体必须具备较为深厚的科技知识,能够实时跟踪并全面掌握具有前瞻性、先导性的前沿科技动态;具备战略思维,能从更高、更广、更远的视角,深刻理解国家战略需求、未来战争形态和武器装备发展等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开放意识。科技走向来自需求引导,而在此之前,都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特别是一些前沿技术探索和基础理论研究,军民界线十分模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在市场需求驱动下的技术发展已逐渐成为国防科技创新的重要来源。因此,要有开放意识,抛弃纠结于技术属性的狭隘观点,广开言路,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战略,构建一套“军队主导、军地联动”的创新对接机制,以及“国家主导、基于市场”的创新支持机制。一方面,面向科研机构、企业、院校发布国防科技发展需求,建立规范快捷的上报渠道;另一方面,深入科研机构、企业、院校,主动发掘并培育科技创新潜力。对具有重大发展前景或可能产生重大战略影响的项目应给予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资助,对具有创新潜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创新意识。国防科技创新并非只是创造新技术,也可以是创造新的运用方式,即通过对已有成熟技术的交叉融合,或跨界应用,产生全新功能。历史上除科技工业革命外,源于科学新发现并最终应用到军事领域的原始科技创新并不多见,而所谓的“颠覆性技术”大多都是由后一种方式产生,如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侦察成像技术等均是如此。总体来讲,从事国防科技创新事业的人员,在招聘选拔阶段就应对创新意识和能力进行严格评估与考核。同时,还要定期更新人才队伍,通过不断吸纳新思想,保持并增强团队的创新活力和能力。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每4年就要轮换至少25%的工作人员,英国国防科技实验室每年都要组织对所属人员考评,目的就是通过人员更替,强化团队创新意识。
标准意识。不是所有科技创新成果都能对军队建设产生积极作用,为避免资源浪费,需要建立一套包括紧迫程度、技术成熟度、预期效果等要素,可以量化的技术遴选评估标准。通过对科技创新成果进行严格筛选,构筑科技创新成果“预选池”,为国防科技创新战略决策、论证等提供备选方案。在科技发展和信息传播速度日益加快的背景下,往往会出现一些先进技术的生命周期低于研发周期的现象,即所谓“在研发过程中就已经落后”。而科技创新,特别是国防科技创新的核心要义在于领先性,因此,对“预选池”的实时监督评估显得非常重要,应及时剔除已不具备领先性的备选技术,同时不断纳入新技术。
鉴别意识。一直以来,国防科技领域都是国际战略博弈的重要战场之一。许多国家通过展示虚假的,或暂时不具备实现条件的国防科技创新成果,迷惑、欺骗和震慑对手,引导后者在国防科技发展上“走歪路、走弯路、走错路”,最终达到损害对手实力甚至拖垮对手的目的。从冷战中期开始,美军就坚决推行“成本战略”,核心内容就是通过科技创新降低自身装备建造、使用和维护成本,同时对外大肆宣传一些耗资巨大、前景不明的高新科技,诱使对手陷入技术竞争的“陷阱”。因此,要具备较强的鉴别意识,避免盲目跟随他国鼓吹,导致国防资源浪费,甚至危害国家安全。毕竟鞋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